好看!”
过了两天,许亦静告诉我她的律师朋友给她打电话了,说林絮去找过他了。
“你朋友怎么说啊?”
许亦静的表情流露出三个字‘不乐观’,“从客观条件上来讲,如果离婚争抚养权,林絮的老公非常占优势。房子是他的,孩子的户口也跟着他,从小带孩子的又是他父母,林絮现在唯一的优势就是孩子还不满两岁,通常来说不满两岁的孩子是会判给妈妈的,过了两岁就比较麻烦了。”
“那没几个月了呀,她孩子都一岁多了。”
“说的就是啊,如果要离就得抓紧。可现在就算她想离,万一她老公不想呢?硬要拖着呢?”
“那不能起诉吗?毕竟她老公出軌了,属于过错方吧。”
“过错方?”许亦静哼笑了一声,“我本来也这么觉得的。但我朋友说了,咱们所理解的过错方跟法律所说的过错方差远了。只要不是重婚、同居家暴和虐代遗弃,就无所谓什么过错不过错的。还有,像咱们以为的照片、微信截屏之类的,根本也算不得什么证据。”
“啊?!”我觉得有点颠覆三观,“出軌不算过错?”
许亦静耸了耸肩。
“那林絮怎么办?”
许亦静再次耸肩,“你问我,我怎么知道呢?唉。”
我真替林絮愁的慌,可又想不出任何办法帮助她。接下来的几天里她没有联系我,我也不敢多问,怕问的多了惹她情绪不稳定,乱了阵脚。
春分已过,天气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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