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该找个工作了,几万块,坐吃山空很快就没了。”孙明浩边刷牙边自言自语到。
可是最让人发愁的是,自己没有身份证,有谁会收自己呢?根本没有敢接受自己,甚至还可能怀疑自己是不是坏人。
孙明浩叹了口气。
他在这个山城逛了一整天,小城旁边种满了玉米,阳光照到了金黄色的玉米地里,反射到小城里,给小城都撒上了温暖。
不错,在这儿住很舒服,孙明浩心情好了很多,可能这甜甜的玉米香让孙明浩忘却了那悲伤地往事。
可是到了晚上,孙明浩还是会不断地想起,自己把石锥捅进周德庸胸膛的那一幕,于是又开始痛苦。
他总会边哭边笑,哭着是伤心,笑着,是讽刺。
孙明浩手里拿着石锥的碎片,把玩着,想找一个小酒馆喝喝酒,一醉解千愁。
不一会,孙明浩就找到了一个酒吧,他慢慢的走了进去。
“服务员,你们店里度数最高的酒是什么。”孙明浩问到。
酒保刷了一会,配好了一杯酒放在了孙明浩前面,“这杯酒叫“忘记”,是本店度数最高的酒了。”酒保说到。
“忘记?那我就喝喝看能不能忘记。”孙明浩微微一笑,就拿起了这杯酒,一口气喝了下去。
喝完了一杯,孙明浩就有点晕晕的了。
“这个度数是挺高。”孙明浩说。
酒保是个女人,大约25岁,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还有个背心,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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