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要你命,拿到枪的第一时间一定是杀人,这段自己有枪别人没枪的黄金期,简直就是在送人头。
我刷刷刷的捡起地上的60发556子弹,连忙就翻下了小洋楼,装上子弹,我就向东南方向飞奔而去,洛伽和聆凡此时也已经进入了屋子,很快他们就能赶过来支援我。
东南方向的四个人,因为落地较晚的原因,并没有第一时间占据露天的资源点,所以他们就只能降落在大马路上,我瞬间奔袭,他们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进入了我的射程。
四个人都是赤手空拳,现在摆在我面前的只是,能在他们跑路之前打死几个人,虽然我们有不杀手无寸铁之人的。
那四个人,也是懵逼,正准备进房子的时候,我杀气腾腾的就跳了跑了出来,二话没说scar自动步枪调成全自动,一梭子子弹被我毫不留枪的打了出去,当时就击倒了一个人。
“可以啊小戴同志,居然被你拿了一血,可以可以。”耳机中马超的声音响起,他说的没错在,这局游戏中的首杀被我拿到了。
街道上其他的三个玩家见到队友阵亡,也不敢来扶,而是直接撒丫子就跑,根本不管不顾队友的死活,可连这个被他们抛弃的少年,他在刚刚降落在这个全国赛的舞台上,就被我毫不留情的击杀掉了。
“还想跑,你们不给我再留下一条人命,我的名字倒着写。”战场的局势雷霆万钧,我也不知道他们跑了之后还能不能遇到他们,所以当下尽可能多的干掉他们的队友,总是没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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