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事情。
半身人被广泛认为是最优秀的厨师,就像大家都觉得坚古族人是最好的矿工和铁匠一样。这些都是固有印象,实际上是否拥有“好好种地、好好做饭”的悠久传统,他们喜欢田地里生长出来的东西,他们喜欢让自己的舌头与肠胃感到满足。
只是鹿这种猎物并不在半身人的传统食谱上。一般认为半身人能在野外捕获的最大猎物是火鸡。半身人烹饪驼鹿,就像人类去烹饪大象,本身就显得有些可笑。因此这条鹿的味道只能算是一般,给达贡的感觉还不如穴钓蟹的水煮肉好吃。
厨艺不行,可架不住胜利的喜悦给食物带来了无可比拟的调味能力。坚古族学员们伴着欢乐撕扯鹿肉,互相笑着、闹着,一边吹牛一边吃饭。在这里,鹿腿骨可以被当作棍棒来演练进攻,鹿肋骨可以成为盾牌来充当防守。有人没能抢到武器,便唱起了歌。嗓音好的还能获得掌声,唱跑调的人就会被鹿骨头敲打脑袋,或者被往嘴里填进一大块肉,令其闭嘴。
“只有精灵能在活林里猎捕鹿,半精灵或许也可以。不管怎么说,这鹿是精灵为咱们服务的。”翰摩多姆满嘴油光,说话都不利索了。这倒不是因为油多,而是咀嚼太多,脸累了。
“不是精灵的服务,而是我请客,你买单。”达贡一掀胡须,星盔便探出脑袋。它嘴里还叼着一块肉,因为太大吞不下去,只好像毛毛虫啃树叶那样切割分解进食。“来,星盔,谢谢翰摩多姆。”
星盔犹豫、扭捏了一下,最终还是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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