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的,故意卖出这个破绽。这个破绽仿佛在说:“多好的机会啊!快来捅死我吧!”
矮人哪有那么容易滑倒,更何况达贡?他可以让泥土覆盖下半身来维持平衡,最不容易摔倒、滑到的就是他了。可谁都知道紧张能够导致错误,这个理由给“一时糊涂、一时放松警惕”等思想一个很好的台阶可下。爱斯贝丝必须追上来,哪怕他只是为了保持威胁距离。
在下滑的时候,达贡汇聚土元素法力挪移脚下的泥土,暗中布置了几个凹坑。这和陷马坑是一个道理,只是除了让人失去平衡外,还有确认敌人位置的功效。
达贡等着爱斯贝丝来,全神贯注听着某只脚落入凹坑中的声音,然后施展回马枪。虽说猎首斧前端太重、长柄太硬,无法像真正的大枪那样发挥出这一招的最大威力。但是任何带尖的长柄武器都能套用回马枪的招数思路,区别只在于练成这一招的训练数量是多是少。
利用地形、改变地形,从而获得片刻的优势,达贡抓住了这个瞬间的优势,爱斯贝丝的隐身就失去了战术意义。他的身体被三柄利器穿透,尤其是猎首斧,达贡启动“坚”字符文后,直接把他叉在地上,想倒都倒不下去。他的心脏已经完全停止跳动,血管里没有压力,因此伤口的血只会滴滴答答、淅淅沥沥,就像从天而降的雨一样。
一道惊雷从头顶炸响,雷暴即将到来。达贡活动活动手指手腕,终于摆脱了爱斯贝丝那种光团法术的效果。这时他还有个疑问,那便是这个爱斯贝丝到底是男是女。化妆应该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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