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我来!”
写好之后,连潘秀秀这个看不懂门道的,都禁不住赞叹。
凝重处,力透纸背,气势磅礴。
轻盈处,游龙戏水,飘逸洒脱。
他不像别人写字那般屏气凝神,就那么懒散的一笔一划,自成一派。
大哥写的对联,不照书,那都是现想现写的。
小团子捧住桃心小脸,请容许她犯会儿花痴。
那侧颜,勾勒出的线条,真是伸了。
大哥拿起毛笔,一手背着,整个人就像端了起来,一下子就像是变了一个人,像是来自古代的文俊书生。
加之他不怎么挑,所以于秀丽给他做的新衣服,那是黑色,耐脏又耐磨。
于秀丽和卓青峰早就跟他交代过了,妹妹就负责美美的,所以切不可把衣服弄脏了。
卓然却抢在她前边,撸起袖子,“我来!我来!”
姐妹花换好衣服,小团子看见大哥要写对联,就自告奋勇要研墨。
他们也想买,这字写的也太好了,像是名家写的,就算目前不是名家,他日必成名家。
况且,这对联绝此一副啊,并不是随随便便抄古人的,这可是现做的佳对啊。
卓青峰指着对联,特自豪,“我儿子写的!”
“那……”有人转着眼睛珠子,“我们能买吗?我愿意出五块!”
五块在当时买副对联,这可是大价钱了。
证明这人识货。
周围不懂的,都禁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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