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冷,她抱着胳膊爬了起来。
她身上的可是绫罗绸缎,又是在茅草堆里磨,又是在山里滚,还被山中路边的野草树枝刮蹭,现在又在石头上躺了半天。
虽然被火烤了一夜的石头暖洋洋,但都有棱角,丝绸不比粗麻,娇贵得很,平时都忌讳手上有倒刺茧子,或指甲勾衣,会把绸衣摸起毛了,或勾出丝,所以出门都要小心对待。
结果现在,她一爬起来,低头一看自己穿得衣服,简直就像乞丐一样,若不是绸纱完好的地方还能看出花色,知道这是绸衣,不知道的这是破布烂衫,能挂在身上就不错了。
她赶紧把外面一层罩纱,盖住内衬有点脏兮兮的地方,粉绸鞋子更是雨天走路,走得成了黄色,她见了立即往裙子里遮了遮,她还没这么脏过呢,然后手就往头上摸,好像头发还行,她想跑出洞去,找干净的雨水,洗洗脸,抹抹头,把自己弄清爽些。
花露可是极爱干净的,一天要洗三回澡那种,若没有条件也要每天擦得自己干干净净的。
结果刚盖完身上左面的脏,又露了右面的脏,她只好把裙子一扔,遮是遮不住了,她准备放弃去洗洗,外面刑鸿泽走了进来,手里还抓了只灰色肥肥的野兔,眼神冷漠地看着她,然后将手里活蹦乱跳的兔子扔到她面前。
“杀了,把肉给烤了做早饭!”刑鸿泽看着她那张艳丽的娇颜,想起小时候的粉嫩,就生生别开眼,语气生硬地命令道。
花露一看灰色的肥兔子,那大长耳朵,毛茸茸,还有圆溜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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