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似乎浮现出第一次看见萧瑾冬的样子。
那年我十岁,他十三。我穿着破布烂衫,他穿着……
我的记忆顿住,随即忍不住哈哈笑了起来,他什么也没穿,光着屁股,头发上的水珠从额头滑下来,越过鼻梁停在嘴角,萧瑾冬的嘴形很完美,很适合接吻。
不过那个时候,我并不觉得那适合接吻,我只觉得,那般好看,好看的如神话里腾云驾雾的神仙一般。
我垂涎三尺,却被他拎着剪刀追了我整整三个小时。
一个养在高楼大院的公子哥,又怎么会是我这种粗野丫头的对手。
我只不过是想看着那样一个美好的少年追我的样子,我只不过觉得,一直挥舞着酒瓶子追打我的父亲形象在脑海里雕刻的太深,我想,如果那个影子换成萧瑾冬的样子,我一定会开心的死了也会笑出来。
可是事与愿违,我夺下了剪刀,却刺伤了他,刺在他的大腿上,血流如注。
我就知道,梦从来都不适合我这样卑贱的人。
我拿着剪刀满身血污,就那样立在花园里,整整站了三天,最后饿到虚脱,才被救起。
其实我是来冲喜的,不是来受罪的。我一直知道,并满心欢喜。所以,我就算很饿很累,也没有想过逃走离开。因为我知道,那个买我进来冲喜的人,是不可能让我死的。
后来我才知道,买我进来的人是萧瑾冬的父亲,一个老的比我那个爹还要严重的人。不过,看在他给我的白米饭和鸡腿的份上,我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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