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已经确定,这玩意就是荞麦!
“没错,就是这个味道!”
辰北兴奋的搓了搓手,跑到架子上拿了一个带盖子的陶罐,把这些荞麦装了进去,小心翼翼的放好。
辰北前世是在农村长大的,荞麦在他们那里叫花麦,从小就吃的东西,他绝对不会认错。
这东西虽然吃起来口感比较粗糙,却可以当主粮!
如果搭配上别的粮食一起煮,煮成粥,就能让人填饱肚子了。
最重要的是,它的生长周期比较短,从种植到收割,只需要两个半月的时间,也就是说,一年可以种两季甚至三季。
如果能够大面积种植,加上部落里已有的红球果、脚掌薯、黄豆、高粱,只要收成不是太差,那么以后莽部落的粮食将会非常充足。
就算不再狩猎,只依靠种植、养殖和捕鱼,就能养活整个部落。
而粮食充足之后,部落的人口也势必会发展得更快,带动部落走向更强,这是一个良性循环。
“种子少了点,等明年去树部落的时候,问问红叶这东西是从哪里来的,如果能采集多一点,那么大规模种植指日可待。”
辰北激动了一会,然后将所有的东西收好,然后把鱼油灯给熄灭了。
虽然他是首领,却也不能浪费东西,能不点灯的时候,辰北尽量不点灯,有炉灶里的火光就可以了。
“咕噜咕噜……”
石锅里的肉已经炖得差不多了,辰北拿了一个大陶碗,还有一个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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