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他没有犹豫就冲了上去,三拳两脚打倒了几名盲流。
在高的时候,洛凌的体能就属于破格级的,哪怕是军队的王牌,也不一定能比得上。
有名混混直接被洛凌打的内出血,要不是随后赶到的警员叔叔送医院的及时,他可能就摊上了命案。
最后还是女孩竭力作证,洛凌才被释放出来,从那以后,他每次动手都要思量好久。
经过这件事情,他和老板的闺女算是建立了良好的友谊,但始终没有跨出最后一步,等上了大学以后,就彻底没了联系。
“还真是你小子啊,你好像和当时没有什么变化。”确认是洛凌以后,老板端了条凳子坐了下来,连其他催促上菜的客人都不去理了。
“还是有点的,长得高了,成熟了。”洛凌摸了摸下巴,他现在维持的是他大学时候的样子,和高已经差了好几年,变化肯定是有的。
“你小子最近在干什么呢?好多年都没有你的消息,看你这一身衣服,混的也不咋滴,如果外面不好待,就回县城来发展。”
洛凌穿着一身廉价的羽绒服,年人还以为洛凌在外面混的不好。
“其实还可以,衣食无忧,你闺女呢?算算时间,不会已经嫁人了吧。”
洛凌算了下时间,如果他还正常上大学,这个时候应该已经工作了五年,老板的闺女比他小一岁,也应该工作了好几年。
“这丫头,读完了研究生,在读博士呢,好像是研究什么和当前世界变化有关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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