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的事情,还有很多,他不能轻易被扼杀掉。
陆修屿拍了拍盛辞的肩,转身往村里走,踏着满地斑驳的月色,就像是踏着遍野的横尸,满眼满心都是猩红色。
“走水了!走水了!”
村口的早餐铺不知怎么就大火四起,连着一排房屋全部燃起。
烧焦的味道令人头皮发麻,酣睡的村民被灼痛感刺醒,翻下身,连衣服都来不及穿,就夺门而出。
一个身材高大,满身肌肉的男人丢下手里的汽油铁皮桶,从村铺子的后院往山上绕。
他脚步镇定,嘴角带着得意。
下一个地方,该是戎湾别墅了。
那个叫顾迟的小子,今晚必须死。
别墅后藏了另一个铁皮桶,里面装的,也是汽油。
“你以为点火就能烧死人?别人不会往外跑?”
陆修屿似笑非笑,从城墙跳下,手里一把刀在指尖一转,飞出掌心,扎在他的汽油桶上。
明明看起来丝毫没用力,但却轻而易举地扎破厚实的铁皮,汽油哗啦啦淌了一地,也淌在那人的裤脚上。
“你是谁?”拎着汽油桶的人一愣。
陆修屿不答,迈步靠近他,浑身带着令人胆寒的气息:“纵火杀人,确实能把证据一并销毁,但是,这样成功率不高。屋子里的人一醒,就会跑出去。”
语气很淡,但却低哑瘆人。
他停下,脚尖一勾,那柄刀从铁皮中抽出,飞起,在空中绕了几转,然后被他稳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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