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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偷王之王(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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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瑾本姓谈,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改名刘瑾!
    进入皇宫后,刘瑾机缘巧合被送到正德帝身边伺候,后来正德继位,刘瑾地位也水涨船高。
    如今刘瑾已然是司礼监掌印太监,算是把宦官这条路走到了头。
    不过刘瑾能掌大权,与他的能力一点关系没有,而是靠着阿谀奉承,进献飞禽走兽哄正德欢心上位。
    此人在朝在野,名声极臭,但因为靠着正德帝,手中权力很大,就连内阁首辅李东阳都不愿与之为敌。
    在林立看来,刘瑾这人虽然缺点很多,但是有一个最重要的优点,那就是贪财!
    刘瑾贪财举世皆知,成为司礼监掌印太监短短几年,刘瑾已经累积百万身家,而他每年的俸禄不过区区百两。
    这钱是哪来的呢?自然是贪污受贿而来!
    林立之所以说这是刘瑾的优点,是因为刘瑾虽然贪财,可拿钱办事,童叟无欺。
    在来皇宫之前,林立就找到了刘瑾,以白银十万两的代价,换刘瑾在正德帝面前说一句话。
    『用太后手上的天香豆蔻治伤。』
    就是这一句话,值十万两白银,刘瑾自然不可能拒绝,哪怕他已经意识到,林立这是在坑曹正淳!
    刘瑾和曹正淳虽然同是太监,并且是正德帝身边最得宠的太监,可两人却势同水火,面和心不和!
    皇帝身边的位置太少了,站一个少一个,刘瑾和曹正淳,同时觉得对方碍眼,恨不得对方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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