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力。
匕首非常锋利,血顿时从张德福身上流出来,我强忍着不适的感觉,继续拉动匕首,将整个旧伤疤全部划开,随着匕首的移动,我能感觉到尖端似乎碰到了什么硬邦邦的东西。
张德福的脸色变得无比惨白,因为麻药还没有完全生效,这种痛苦就需要他完全承受,他声音颤抖地说:“拨开伤口,将里面的东西取出来。”
我微微点头,也顾不得自己的手是否干净,一只手拨开划开的伤口,另外一只手的食指和拇指却从他伤口位置探了进去,果然摸到一截约有食指长、拇指粗细的东西,从手感上看应该是木质或者骨质的。
我将这东西取出来,张德福已经痛得快要昏过去,好在这个时候麻药似乎渐渐生效了,他除了脸色吓人外,反而没有因为痛苦而全身肌肉颤动了。
一旁的谢欣蓉飞快地将一团纱布递过来,然后熟练地擦拭着血迹,缝合伤口……我这才想起,谢欣蓉就是佣兵小队的后勤和医护人员,要说开刀这件事,她比我要合适得多。
我瞪了她一眼,意思是怪她先前怎么不早点站出来,但谢欣蓉没有理会我,我只好将注意力转向手上的物体。
将这东西上的血迹擦干,我才发现,这竟然是一只骨哨。从骨哨的形状看,制作它的材料,应该是一节掏空了的指骨。
可问题是,骨哨的长度已经和人的手指差不多了,而人的手指分成三节,就算取用最长的一节指骨来制作,也不可能有这个长度。
难道不是人类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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