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正是包拯和常雨。
“包大哥,歇会吧,我实在走不动了!”常雨累得就地做了下来。
“那就歇一会再走。”
包拯此行的目的,就是为了去寻找侉仡族部的故地。
凡事需要证据,想要彻底让元凶伏法,就必须找出足够的证据。
时隔十七年,当年的血案早已长埋黄土,知道事情始末的只有蒙放,而常雨当时只有两岁,不记事。
即便如此,蒙放也拿不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当年的杀人凶手,否则,也不会选择孤身复仇。
这一趟,包拯是非去不可。
侉仡族故居当年被一把大火烧成了灰烬,早已沧海桑田,这是包拯叫上常雨的原因。
常雨很也乐意奉陪,她倒并不指望包拯能查出什么蛛丝马迹,为侉仡族主人伸冤,纯粹是为了能和包拯单独在一起。
其实,在包拯约她的时候,常雨就表现得很诧异,无缘无故,包拯要去找侉仡族的故居做什么?
而且,他又是怎么知道侉仡族这个部的?
侉仡族乃是一个极小的部,坐在庐州城二十里之外一个僻静山谷,极少和外人来往。
就算庐州人,也鲜有人知侉仡族所在。
加上时隔十七年,侉仡族已沧海桑田,成为了历史,更加不会有人关心了。
常雨憋着一肚子的震惊和疑惑,终于忍不住问道:“包大哥,你怎么突然想到要去寻找侉仡族?我怎么没听说过这个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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