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花情书,不都是女生最喜欢的吗?
为了更浪漫一些,他威胁广播员为他录下他表白的话,一大早就在打气球,手都打麻了,这会儿还难受呢。
他,堂堂圣兰排行榜第一的大校草,什么时候干过这样的事。
好不容易碰上一个喜欢的,对方还是个极品?
陆茂哲烦躁的抓了抓头发,直接夺过蓝发男生手上的红酒一口喝光。
“我非常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女生值得你喜欢?”看见陆茂哲抑郁寡欢的样子,蓝发男生又开口了。
哲最讨厌女生的靠近,是众所皆知的。
与其说讨厌,倒不如说厌恶。
这还是家族遗传病,听说连他的小叔叔陆明琛也是这样。
之前有个不要命的女生爱慕他,不小心就碰到他的衣服,就被哲当场了折断了手。
这次出现的女生袭了他的胸,还当场把他揍了,哲既然没生气还喜欢上了?
不应该啊!
听说那女生是个傻子,但身手了得,可直接从二楼跳下来还安然无事。
“奇了怪了。”蓝发男生摇了摇头。
陆茂哲倒了一杯红酒又喝光,不耐烦的呵斥道:“怪什么怪,还不帮我想想办法。”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喜欢上她了。
明明就那么粗鲁,名字也土,可他就是觉得她可爱。
想要去接近她,特别是看到她那双带着水雾的眼睛,干净得就像天然无污染的宝石一样,好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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