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那小孩所掌控的权利可不是闹着玩的,那他妈的是实打实的生杀大权!
只要他看谁不顺眼,他就完全可以把那个倒霉鬼收编到自己的降妖除魔大队里面,随后以队长的身份命令那个倒霉鬼不日出发,杀向那些罪恶滔天的狐狸。
那他妈是不要命的傻子才会去干的事儿!
正常人看见狐狸,躲都还来不及,谁会想到要去招它惹它,那不就是茅房里打灯笼,自己给自己找那啥么?
而他,作为一名抱着铁饭碗的编制内人员,之所以能够在芸芸众生中脱颖而出,能够混到如今地步,自然不可能是傻子。
他是一个精明的人,知道何种做法能够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所以,相对那些不要命的傻子来说,他的选择就会变得很少,在那种情况下,摆在眼前的路几乎可以说只有一条...
那就是赶紧收拾包袱细软,彻底告别这座城市,然后像那些他一向看不起的流民一样,流离浪荡地在这片灾祸连连,四处苍茫的大地上,不断地奔波,不断地蹉跎。
夜空中有流星飞过,弟弟拉着女孩的手,经过了那位官兵的那一张五官扭曲的笑脸,接过了他跪在地上奉上来的一大盒银钱,随后径直地穿过了城门,走在回家的路道上。
“你看,我和哥哥就是这样变得有钱的,”弟弟忽然说,“这些人,总是把钱这种东西看得很重,所以,他们想要讨好别人,也就只能想到跟钱有关的勾当了。”
“钱是好东西,”女孩说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