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洪景来,另一半也愿意接受洪景来的庇护。虽然没有投效,但也算是形成了微弱的人身依附关系。
屁股决定脑袋!
可以理解他们这种鸡蛋不放在一个篮子里的想法,完全无可指责。
没什么不好答应的,一半人肯投效就已经算是洪景来比较满意的结果。几十条敢战的汉子,不过只要洪景来一年五百两,外加五百石米。如果这算是交易的话,洪景来不亏,赚的大了。
既然洪景来答应,也没什么说的。这些山民本来就是各处逃来的,对吉州没有太大的留恋,换个地方讨生活而已。
集体搬迁,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因为没有家当可以带,就是字面意思。
寒窑破屋不必去提,很多人除了身上那身衣服,就没有别的衣物了。至于什么头面袜子?对穷人而言,完全是奢侈品。
棉被?也不是人人都有的,大冬天往铺满了稻草的土炕上一缩。也就是靠山吃山,柴火不要钱,不然要不了两个冬天,这几百人就冻死了。
绝大部份人还光着脚,李在朝这位契首就是整个里的排面。家里还养了几个鸡,有两间北房,勉强吃得饱。
除开他,想带些瓶瓶罐罐都带不了,因为除了一条烂命,以及吃饭的家伙(刀枪棍棒弓箭)外,身无长物。
早上敲锣说搬家,吃过早饭就可以出发。
这还是因为洪景来挑三十个好手,拖延了时间,不然更快。
当然说去会一会大鼻鞑子的时候,人群还是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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