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收购当年官办红铜和白铅的经费,提前预支给炉户。
也就是(先)放本(金后)收铅铜,这是未经皇帝同意的权宜之策。但却一直如此这般的被迫通行,谁叫国家需要的币材越来越多。
满清巅峰时年须白铅九百六十二万斤,这么大的数目,白铅炉户根本无力先行垫资生产。官员们为了完成任务只能先行挪用帑银,以应付燕京的需求。
而威水厂铅丸盗卖案就好理解了,官方账面上的库存和产量,以及发运到燕京的数目合不上。中间出现了大量的缺失,铁定是被人中途盗卖了。
而常明这位仁兄,往前推,担任的是什么官呢?贵州省贵东道道员、贵州省提刑按察使、贵州省承宣布政使,因救援四川不力革职留用发往湖南苗疆办事大臣,最后因为镇压苗民叛乱有功,署理湖南巡抚。
正好两案亏空的时间里,都是这位常大人在任,且主管办铅事务的时间段。不管有没有在其中上下其手,这个干系是绝对推脱不了的。
要知道白铅一百斤才值一两八钱银子,合计亏空十九万余两是什么概念?
等于亏空了一千万斤白铅!
等于国家一整年所需要的铸币币材的一半在他的任上亏空了!(另一半是铜,清雍正以后就完全是铜铅各半铸造铜钱了。)
这样的大案,难怪是要被褫夺一切世爵世职,罢官抄家。
贪污比他多的人,满清里那多的数不清。可似他这般大胆,直接亏空掉整个国家一年使用币材量一半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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