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差不多的流浪儿,我们组成团队,他们教我偷东西,我们专偷外地来的游客,没过多久,我就因偷的技术最好成为团队的老大。
有一天我跟伙伴在街上游荡的时候,碰上了跟母亲逛街的丹妮,那时她十一岁,我从没见过这么精致漂亮的姑娘,立马就被她迷住了。于是我偷偷跟踪她记住她的家,以后就总是偷偷的在附近希望能见见她,每次她出门逛街我都远远的跟着她。
一次她又跟母亲去逛街,这一天人特别多她跟母亲走着走着就走散了,她焦急的在原地等着,一个外地来的流氓见她长得漂亮,就上去调戏她。我一见热血上涌立马冲上去跟他干了起来,但是那流氓人高马大,我才十三岁,所以被他打得头破血流,但是我死死护住了丹妮。
旁边的商户都认识丹妮,她母亲在找丹妮时也看到这边有点混乱,跑过来发现是自己女儿被人欺负,所以大家一起把这个流氓制服送警察局了。
丹妮真是好善良,她见我受伤了,硬是拉着我回家了。
她的家人也对我特别温柔,我好羡慕她有这样美满的家庭。他们问我年纪轻轻为什么在外流浪,我看着丹妮鼓励的眼神,于是把自己的遭遇告诉了他们。
没想到王森爸爸也是朝州饶平人,居然跟我爸爸还是亲戚,他打了电话回老家,老家人跟他说的与我说的一模一样,只知道我爸爸带我连夜跑路了不知所踪,而且事情过去几年了那些放高利贷的还时不时跑我家那里去打听我爸爸回没回家,他们哪知道我爸爸早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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