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野球赛,李羽全搁哪实验传球了,将彼得、安德烈喂的膀大腰圆,验证出左手传球,确实要比右手传球的成功概率大一些。
传球真好玩,他身处篮下无人阻挡,篮筐招手也不投,就是要传球,哎,就是玩儿。
对面三个人气的不行,但是又打不过,气的吹胡子瞪眼,还得给人钞票。
爽过之后,索然无味。
抛下彼得二人,他准备去中餐厅一趟,和北卡的比赛可把他给累坏了,老美的食物中看不中用,论恢复元气还得是我大天朝的美食。
刚走到店里,孙一恒就向他表示了祝贺:“小羽,你打篮球挺像那么一回事的,跟你爸爸当年有一拼。”
脑海里浮现出老爹的啤酒肚,他反问道:“孙叔,你确定我老爹会打篮球?”
“那还能有假,你妈就是因为你爹打篮球太帅,两个人才走到一起的。”
孙一恒将一大碗飘着香味的烩面,以及一只铁板烤鸭,放在他的面前。
“你慢慢吃着,叔去清点一下食材。”
“叔,晓晓不在?”
“前天看完你的比赛,这丫头就把自己关在屋里,这两天也是早出晚归,还不让管,女大不中留喽”他感慨一句,走进后厨。
李羽放下筷子,拿出那台破手机,捣出孙晓晓的号码,无人接听。
“这小妮子,电话都不接了。”他刚想把破手机揣回口袋里,手一滑啪嗒掉在地上,本就破碎的屏幕,摔成了蜘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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