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飞航了。
猛然间,林飞航想起来了,原著当,只是番外当,提到过王大狗这个人。
这小子简直就是整本书当的吉祥物。
原著当,这小子每顿饭必吃十个馒头,身为铁砂掌的掌门人的师父嫌他吃的太多,于是就把他赶下山。
而自己直接跟隔壁村的张寡妇过起了没羞没臊的生活。
下山后的王大狗投奔自己的师兄王大海,最后因为能吃,直接吃穷了王大海。
兄弟俩没有招,于是兄弟俩开始用铁砂掌偷井盖。
最后被巡捕抓住,但是没几天的时间巡捕就把这个王大狗又放了出来,原因是这小子实在太能吃了。
毕竟没出什么大错,只是口头教育了一番。
出来后的兄弟俩开始改变了策略,开始不偷井盖,凭借一身的功夫,开始飞檐走壁,偷女人的丝袜,内衣。
再然后以原味,在二手平台上贩卖。
最后,这兄弟俩竟然偷到了叶凡女人的身上,这直接让叶凡给灭了。
但书只说王大海死于叶凡一掌之下。王大狗这个人,却没有提及过。
也许是作者忘了,也没准还有另外的故事。
惹上了主角,但却不知道结尾,要不怎么说王大狗是吉祥物呢。
没想到,竟然让自己给遇见了。
“你别走,不就是馒头吗,管够。”
“当真?”
“要多少有多少,唯一的要求就是离你师兄王大海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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