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刺杀,唯有劲弩最好。”
李铮笑了笑。
这才出走十几日,李信就有了长足的进步。
墨氏,出自墨门巨子一脉,在二十年前,发明出了一种射程可达百步的劲弩,名为墨氏劲弩。
射程远,并非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这劲弩小巧方便,全重三十四斤,一个弓弩手,双手即可操作,精确度又高,比他怀中的那把火枪,都要厉害。
“是啊,我之前所担心的,就是这劲弩,爆竹用第一次,可以有出其不意的效果,可第二次,就很难说了,这些死士,久在军中作战,他们岂能想不到劲弩的威力,换做今日这场战斗,不需要多了,只需要五架,就足够杀我等了。
镇龙门,大商余孽,一百多年来,一直未曾剿灭,门中善用奇技,更有一支举世闻名的杀手队伍,我们这中间三千里路,就需要利用镇龙门走完。”
“可我们如此招摇,要是没有引来镇龙门,该当如何,莫非公子对此,也有必胜的把握?”
必胜的把握?
李铮哂然。
“妖妃先行一招,我根本没有预料到,这也是唯一一个,让我走眼的人。
在这个时候出宫,并非我计划之内,要说有没有必胜的把握,在我这有,镇龙门那里,只有六七分。”
镇龙门如何选,李铮暂时还吃不准,他心中的信念,是百分之一百。
这一波刚平,另一波就要来了。
过了天爷梁,再行上四五里,路开始好走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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