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不是靠双脚,而是借助马力。
四条腿总比两条腿快。
只是,如此一来,步行的张猛、鲍出就只能望而兴叹了。
杨黥领兵去了城南,同意也分身乏术。
但高顺在此,就够了!
他可是陷阵营高顺!
蹄声越来越重。
山丘后方,一骑一骑依次冒出,以高顺为箭头,借着居高临下之势,四蹄奔踏,全速冲锋!
“杀!”
随着高顺一声咆哮,有墨黑之气激荡浮沉,整支甲骑被黑气武装,如同一头张牙舞爪的狰狞黑蛟自九天而下,其势摧枯拉朽,不可阻挡!
“好快!”
“怎么会这么快?”
……
山贼们纷纷色变,心底发寒。
这支甲骑,来的太快,声势太猛,根本不给人反应时间,令他们浑身发寒,生不出抵抗之心。
“这才叫骑兵,”杨信唇角含笑,低声赞道,“这才是高顺的完全体~~”
一般而言,骑兵利于平原冲锋,而不适合山地作战。
原因也很简单,山地地势起伏不平,又处处坑坑洼洼,骑兵有所局限,容易马失前蹄,根本没法放手施为。
但此时此刻,甲骑的面前,却是一条坡度恰到好处,居高临下,而且一马平川的坦途。
因为,杨信借助了臧霸之力。
臧霸的天赋——“赶山”,这次没有制造岩刺,而是反其道而行之,给他当了一把压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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