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股东有不同的个人利益,并不强求抹杀派系分歧,但也强调所有人都有着共同的长远利益,因此个人要服从集体,但同时集体也要尽可能维护每个人的利益。这是首条共识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共识,为了维护这个共识,又制定了一系列股东间交往的礼节和准则,尽可能斗而不破、携手共进、以竞争促发展。
股东们首次正式确定了他们的纲领及目标:短期内,要尽可能提升工业技术、发展各类产业,壮大国力;中期内,要解除蒙元的威胁、收复失地甚至一统全国;长期来看,则要将华夏文明扩散至整个世界。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全体大会之下又设立各种机构,以具体实施权力及贯彻股东们的意志。
一、管委会
原先的管委会大包大揽,几乎对东海人的所有事务都由管辖权。改制后,它将精简或者说进化成专业的行政机构,负责“东海国”这个政治实体的税收、官僚管理、行政、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维持治安等工作。
虽然管委会的职权有所精简,但随着国土规模的扩大和行政力量的培育,总体实力实际上并未减少,反而大幅增长了,仍然是东海权力体系中最重要的一环。
管理委员们的产生机制和之前类似,全体大会指定首席,首席指名管委,管委担任各部部长。只不过每届任职年限从三年增长到了四年,而且长期来看,以后的首席选举恐怕不再依赖个人魅力,而更看派系实力。部长之外的股东在管委会体系中按照特长和能力任职,不受管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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