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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面上的协议,自然就有暗地里的协议。忽必烈和东海商社还有一笔另外的交易,即前者向后者支付一笔二百万贯的款项,名义上是“贸易”,换取东海商社的一批武装和盔甲(主要来自于缴获,还有一些是东海产的盔甲和冷兵器,并且包括了四门原先要售予李璮的狼牙后装炮,总价值不会超过十万贯),而后者需要将冒险者协会撤离,并且允许一部分蒙军撤出济南。
当然,这笔交易是见不得光的,所以只是郝经与东海人私下达成协议,没有放在这次的签约仪式上。
不过,忽必烈财政紧张,一时也真拿不出那么多现金。在陈嵬和王文统的反复腾挪下,最终只凑出了约六十万贯的金银铜等贵金属,又给了一批古董字画工艺品折价五十万贯,其中大部分是金朝宫藏的珍品,实际上若是慢慢出手的话百八十万贯也不止,但是事急只能折价了。
剩下的,一部分用物资补足,比如大宗的煤铁矿物,还有优质木材、马匹、牛羊等等。当然,这些东西运输缓慢,以蒙古朝廷的行政能力也很难调度,所以只能找些现成的,抵不了多少钱。更重要的,是陈嵬调拨了好几百匠户出来,又请忽必烈腾挪了上百匹产自西域的良马,又把归义营降兵的家眷送过来,加上前面的大宗货物,才折了四十万。
最后的五十万,东海人见他们实在是没办法,便“贴心”地提议,他们可拿高丽的耽罗岛抵债。
耽罗便是后世的济州岛,原先是一个附庸于高丽的独立国家,后来被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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