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有些特别苦大仇深的,本来能私下解决也要特意告上法院,反正诉讼费是败诉方承担。
今天这个案子,就是常见的债务纠纷。原告是高密西北一个村子的地主,姓李,被告是同村一个小自耕农,姓张,被告欠了原告一大笔钱,原告想让他用家产抵债。
李家在村里势力大,直接占了张家的田也算容易,但抵债这事,总归在官府过了契约才算放心。这事本来应该是去城里找县衙办的,但是现在县城里可没知县老爷了,只有一群商会老爷在管事。李家也不知道该怎么找他们,转来转去就找到了这新成立没多久门可罗雀的“法院”,进去一问倒也对口,就扯了张家男人张二狗过来告状,成了高密县法院第一例债务纠纷的案子。
徐迩面无表情地听完原告陈述,说了一句:“原告递交证据!”
被告猛然一抬头,原告看了他一眼,然后“哼”了一声,紧接着换上笑脸,将一厚叠文书送到了徐迩的桌子上。
徐迩看了看,都是些借据之类的东西,格式很不规范。他翻了一遍,又让助手取了白纸和红泥让被告按下手印,拿上来对着借据上的手印对比一番。虽然他没学过法医学,但也能看出是同一人的手印。
他一边看,一边朝堂下问道:“被告张二狗,丙辰年八月,你借了原告家六贯钱,约定一年后偿还,月息三分,可有此事?如实回答,不得欺骗法官!”
张二狗听了他富含威严的话语,吓得直哆嗦,一边回想一边说道:“丙辰年……丙辰年是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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