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草望去,林子里走进两个肌肉发达的剽悍家伙,身上穿着迷彩服,脚下穿的马丁靴,腰间还有手枪和手雷。
最要命的是,他们背上还背着半自动冲锋枪和一个迷彩大背包,鼓鼓囊囊,也不知装了什么东西!
除了武器装备,他们胸前腰后都有弹夹!
虽然全副武装,但两人手里却拿着弓箭,那弓箭显然是野人武器,也不知道他们怎么得到的。
两个人显然是亚洲人,其中一个眼睛有点蓝,有点像混血儿,另外一个是鹰钩鼻,两个人冲进林子,举着弓箭四处扫描。
鹰钩鼻大声道:“菜狗!你今天输定了,野猪肯定是我的!”
混血儿笑道:“吹牛逼!上次你也跟我吹!那女的还不是死在我手里!”
听到这里我心头一紧,他们杀了什么人?难道是幸存者?
鹰钩鼻哈哈笑:“那女的味道不错,特别嫩!下次我们不要杀这么快!玩一段时间再杀更好!哦,对了,人肉还是不要烧烤来吃,有点酸!”
我听得一阵恶心,一股杀意冲涌头顶,这两个狗东西居然杀人为乐,而且还吃人肉,实在是灭绝人性的禽兽!
混血儿笑:“我再不会干傻事了,记得上次没有,那女的已经被你睡怀孕了,你居然还杀了她!操!那孩子已经成型了!还有我给你普及一下常识,你知道人肉为什么发酸吗?那是因为你没有把血放干净!”
江城发听得全身发抖,极度愤怒让老头子咬牙切齿,王正海则满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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