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珩看着书信上的字迹,乍一看宛如初学者般工整,细看隐约有一种缥缈之风。
“这种字迹和...”话到一半,为谨慎起见,两人相视一眼,用口型同时道,‘云知南。’
“很像,但也不像,你看这里的落款,故人,这个人字我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云浅歌指着细看有点奇怪的人字说出了心底的疑问。
君子珩拉过云浅歌的手,在她掌心写下一个名字——云修齐。
“他?”云浅歌回想曾与云修齐在北地时见面的细节。
马车内摆着一本三字经,展开的第一页便是人之初,性本善,那个人字与今日所见,一般无二。
拿过信,细看一番,“这个人字与所有的字体看似相似,实则完全不同,你过来看。”
云浅歌拉着君子珩的手走到书案边,提起狼毫笔,模仿当时的字迹,写下:人之初,性本善六个字。
“你看像吗?”
“不能说一模一样,也有九分相似,真的是他?”君子珩下意识蹙了蹙眉。
云修齐所为,像是一个为了儿子完全失去理智的人。
与他所知的云修齐差距很大。
他所知的云修齐是一个理智大于感情的人,当初云夫人过世,他戴上人皮面具,换了一副容颜,这一换就是二十年,在他看来,云修齐掩去自己那张温润如玉,俊美无双的脸就是为了挡桃花。
要知道当初云修齐的美名可远胜于云修远。
可他娶了一个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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