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
绒绒没少吃它的孩子,我也有份。
没办法,我们就是一些渴望鲜血的生灵,我们需要杀死别的生灵来填饱肚子。
迫切需要,十万火急地需要。
即使是现在,我也很想来一碗新鲜的鹿血喝。
不需要原因,我就是渴望那种鲜活跳动的感觉。
它怜悯地注视了我一会儿,随后,就消失在了茂密的枝叶之间。
我知道,它们离开了,永远离开了。
在它们的传说里,南山不会再是故乡,而是个伤心之地。
那里有个蠢头蠢脑的老虎,和更加蠢头蠢脑的人类。
他们吃肉喝血,无恶不作,最后却因为一场草荒饿死了。
这次草荒,据说跟野兔有关系。
其实,野兔的酋长,我还挺熟,之前挖草根认识的。
不过听说它现在也不在了。
新酋长是个外来户,普通话不好,但是彪悍得很,人称南山兔爷。
兔爷带着手下外来户们,靠着好勇斗狠,在南山地带扎下根。
利用母兔子们对异族的好奇心,拼命繁殖,一窝一窝的混血儿们,降生在草场上。
混血兔子们的特点是,吃得多、跑得快、话少。
不是在吃草,就是在跑去吃草的路上,没有时间和别的生灵搭讪。
因此,我不认识一个混血朋友。
比起我日渐凋零的社交生活,大老虎绒绒,更关心自己日渐干瘪的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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