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也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六点半到七点半这个时间点离开是最合适的。”
听了这番话,刘朝华虽然还未完全相信花北瑶找出了嫌疑人,却也不得不承认对方的推测确实有理有据。
当然,仅仅推出这个结论,距离确定嫌疑人的身份还非常遥远。
花北瑶接着道:“从作案手段来看,这家伙应该是一个惯偷。我猜测,这样的人一般不会选择自己住所周边的目标下手,所以他作案后离开作案现场,一般都会选择交通工具。而一般做小偷的,经济条件必然不是很好,所以这样的人一般都不会打的,最可能的便是坐公交车。”
“你……不觉得这些理由有点牵强吗?”
花北瑶认真滴看了看刘朝华。
真聪明啊!这理由当然牵强,因为这都是自己编的,花了几分钟时间。
不然咋办?总不能说是凭着自己比警犬还要敏锐的嗅觉闻出来的吧?
当警犬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当警犬。
“侦查过程本就是一种推论和求证的过程不是?只要有这个可能,我们便要去求证。我对我的推断有信心,反正也花不了多大的功夫,刘所你总不会连求证事实真相的想法都没有吧。”
刘朝华看着花北瑶,这姑娘是膨胀了吧?
才破了一个案子,呃,两个?也不算,昨天抓的嫌疑人不算破案,就一个案子,也能膨胀成这样?要像自己这样累计破了数百起案子的大佬,岂不是应该原地爆炸?
刘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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