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要·道经
兵者,不祥之器〔兵革者,不善之器也〕,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谓遭衰逢乱,乃用之以自守也〕,恬惔为上〔不贪土地,利人财宝〕,胜而不美〔虽得胜,不以为利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也〔美得胜者,是为乐杀人也〕。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左,生位〕,凶事尚右〔**,杀也〕。偏将军处左〔偏将军卑而居左者,以其不专杀也〕,上将军处右〔上将军尊而居右者,以其主杀也〕,言以丧礼处之〔丧礼尚右〕。杀人众多,以悲哀泣之〔伤己德薄,不能以道化人,而害无辜之民〕。战胜,则以丧礼处之〔古者,战胜,将军居丧主之位,素服而哭之,明君子贵德而贱兵,不得已,诛不祥,心不乐之,比于丧也〕。
《典语》治要
政有宜于古而不利于今,有长于彼而不行于此者。风移俗易,每世则变。故结绳之治,五帝不行;三代损益,政法不同;随时改制,所以救弊也。《易》曰:“随时之义大矣哉!”孔子曰:“不教民战,是谓弃之。”司马法曰:“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明用武有时。昔秦杖威用武,卒成王业,吞灭六国,帝有天下,而不斟酌唐、虞以美其治,损益三代以御其世,尔乃废先圣之教,任残酷之政,阻兵行威,暴虐海内,故百姓怨毒,雄桀奋起,至于二世,社稷湮灭,非武不能取,而所守之者非也。《传》曰:“夫兵犹火也,不戢将**。”秦无戢兵之虑,故有**之祸。“好战必亡”,此之谓也。徐偃王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