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要·卫灵公
子曰:“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无求生而害仁,死而后成仁,则志士仁人不爱其身也〕。”
《文子》治要·上义
凡学者,能明于天人之分,通于治乱之本,见其终始,可谓达矣。治之本,仁义也;其末,法度也。先本后末,谓之君子;先末后本,谓之小人。法之生也,以辅义;重法弃义,是贵其冠履而忘其头足也。仁义者,广崇也,不益其厚而张其广者毁,不广其基而增其高者覆。故不大其栋,不能任重。重莫若国,栋莫若德。人主之有民,犹城之有基,木之有根。根深即本固,基厚即上安。故事不本于道德者,不可以为经;言不合于先王者,不可以为道。
《文子》治要·微明
有功离仁义者,即见疑;有罪不失仁心者,必见信。故仁义者,事之常顺也,天下之尊爵也。虽谋得计当,虑患而患解,图国而国存,其事有离仁义者,其功必不遂矣;言虽无中于策,其计无益于国,而心周于君,合于仁义者,身必存矣。故曰:百言百当,不若舍趣而审仁义也。
《礼记》治要·表记
子曰:“仁有,与仁同功而异情〔利仁、强仁,功虽与安仁者同,本情则异也〕。与仁同功,其仁未可知也;与仁同过,然后其仁可知也。仁者安仁,智者利仁,畏罪者强仁〔功者,人所贪;过者,人所避〕。”
《论语》治要·述而
子曰:“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仁道不远,行之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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