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度于义者必得,事因于民者必成。反义而谋,背民而动,未闻存者也。昔三代之兴也,谋必度于义,事必因于民;及其衰也,谋者反义,兴事伤民。故度义因民,谋事之术也。”
《管子》治要·牧民
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政之所行,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恶忧劳,我逸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能逸乐之,则民为之忧劳;能富贵之,则民为之贫贱;能存安之,则民为之危坠;能生育之,则民为之灭绝。故刑罚不足以恐其意,杀戮不足以服其心。故刑罚繁而意不恐,则令不行矣;杀戮众而心不服,则上位危矣。故从其四欲,则远者自亲;行其四恶,则近者叛之。故知与之为取者,政之宝也。
《文子》治要·自然
以道治天下,非易民性也,因其有而条畅之。故渎水者,因水之流;产稼者,因地之宜;征伐者,因民之欲。能因即无敌于天下矣。故先王之制法,因民之性而为之节文;无其性,无其养,不可使遵道也。人之性有仁义之资,非圣王为之法度,不可使向方也。因其所恶以禁奸,故刑罚不用,威行如神矣。因其性,即天下听从;咈其性,即法度张而不用。
《说苑》治要·君道
河间献王曰:“尧存心于天下,加志于穷民,痛万姓之罹罪,忧众生之不遂也。有一民饥,则曰:‘此我饥之也’;有一民寒,则曰:‘此我寒之也’;一民有罪,则曰:‘此我陷之也’。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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