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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合资案一度被看成是一桩美好的“跨国婚姻”,不过,后来的发展却证明,这一切都是宗庆厚一厢情愿的幻想。
达能的目的不是发展合资公司,而是借由合资公司发展自己。一个明显的例证是,达能不光投资了娃哈哈,还投资了娃哈哈的好几家竞争对手。
2000年至2006年,达能相继收购了乐百氏92%的股权、梅林正广和50%的股权、光明20.1%的股权,以及汇源22.18%的股权。
达能一边玩这种“左右互搏”的游戏,同时也明显不重视娃哈哈合资公司的发展,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不再追加投资。
这种阻碍在1998年之后变得越来越严重。当年1月,受亚洲金融风暴冲击,香港百富勤破产,达能则趁机收购百富勤持有的合资公司股份。
如此以来,达能对合资公司的持股比例就攀升至51%,实现了绝对控股。
尽管与达能合作得极不愉快,但宗庆厚还不想撕破脸。
到了2005年,他实在忍不下去了,这是因为达能派来的新董事长范易谋把他逼得无路可退。
不但要求娃哈哈集团将“娃哈哈”商标彻底转让给合资公司,而且要求清理那些非合资的代加工企业。
61岁的宗庆厚决定跟达能“拼了”,随后大约两年半的时间,他在全球各地参与了七八十场这样的诉讼,并最终取得胜利。
不过,他也为此付出了代价,光是诉讼费,他就花去了超过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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