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算是到了目的地。
“曹尼玛的!给老子下车!”
郑浩当场原形毕露,面目狰狞的朝着坐在后面的林天风吼道。
狐狸尾巴终于漏出来了!
林天风伸了个懒腰,索性就打开车门走了出来。
霎时间,周围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十几个手持钢管、砍刀的小青年,将林天风团团围住。
染着头发,带有纹身。
从相貌上不难看出,是一群不入流的小混混罢了。
领头的,是个长相还算俊俏的青年,身后披着一件黑色貂皮大衣,脖子上戴着一根很粗的金链子,一身的痞子气,走路的姿势更为嚣张。
此人名叫董洁,在这东山市也算个小有名气的混混头子。
“郑公子,你说的就是这小子啊?”
董洁嘴里叼着一根烟,不屑的打量着林天风那瘦弱的体格,笑问道。
“对!就是这小子,我在给你加二十万,买他一双手臂!”郑浩盯着林天风眯了眯眼睛,咬牙切齿的说道。
“哈哈哈,郑公子出手果然够大气!放心吧,这事儿我指定给你办妥!”
董洁拍了拍胸脯,当即笑的合不拢嘴,这钱也太他妈好赚了吧?
“狗杂种!你他妈不是挺牛逼吗?啊?你继续狂啊?怎么,现在知道害怕了,吓得不敢说话啦?”
“你现在要是跪在地上给爷磕几个响头,说不准爷高兴了,兴许待会儿还能少废你一条胳膊。”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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