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市魔都,一个老旧的出租房里。
庞毅刚刚从超市回来,带回来了一箱的泡面,整个人看上去有些心灰意冷。
有些颓废,有些萎靡不振。
在他的心中,一直藏着一个大秘密,那就是他是一个穿越者,三个月前他从地球魂穿来到了这个叫蓝星的平行世界。
附身在了这个和他同名同姓的人身上。
没有融合原主的记忆,因此庞毅害怕露馅让人怀疑。
断绝了和原主家人朋友之间的联系,离开了原主曾经打工生活的地方。
来到魔都用了两个月的时间,他在小餐馆给人家洗碗打工挣到了第一笔钱。
租了一个老旧的出租屋,又买了一台二手的电脑,剩下的钱就只够吃泡面的了,这一个月来庞毅一直蒙头在出租屋里写小说。
他前世是一个小说迷,而且记忆又特别的好。
因此,他想要当一个文抄公,虽然不能将原文全部记下来,但是最精华的剧情他全记得,只要能够写出来基本还是那个味。
回到出租屋的庞毅,第一件事就是换上女装,他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爱好。
那就是喜欢女装,把自己幻想成为一个妹子。
可以说,女装爱好,是他穿越这段日子以来最大的乐趣了。
穿上粉红公主裙。
打开电脑,进入作家后台,庞毅知道自己必须努力码字,如果自己文抄的这部神作不能大火挣钱。
那他今后不仅要吃土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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