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不是很好,为了供我哥哥上私立中学,全家搬到了贫民窟来节约生活成本。我落魄的穿着和显眼的黄皮肤,成为了那些黑人的出气筒。”
“有一次放学,我跟往常一样走着相同的路线回家,忽然就被街角吃了面粉神志不清的黑人拦了下来,然后被暴打了一顿。我擦干了脸上的血污回家,而全家人都沉浸在妈妈又怀孕的喜悦当中,没有人注意到我,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都没有。那一刻我彷佛经历了人间疾苦,还不如被殴打的时候放弃反抗,任由他们打死我。”
“索性忘记一切,把所有委屈都咽进肚子里,懂事地学着他们的样子哈哈大笑,可下一秒我心里就有个声音告诉我,这么没心没肺笑着的意义是什么?”
“你别说了……”知恩收缩回身体,手肘放在膝上,捂着耳朵,她不想听下去,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安慰他才好。
一切都那么无关紧要,好像在诉说着另外一个人的人生经历。
金正赫尚且年幼的时候就明白了一件事实:对金凡秀来说,他不关心金正赫快不快乐,他只看他儿子到底对他有没有用。
“这才是我,一个破碎阴郁的金正赫。所以说现在你还爱我吗?”
金正赫一本正经地说着奇奇怪怪的话,乱七八糟胡说八道地搅得她怒火中烧。李知恩一个鲤鱼翻身,心烦意躁地骑在了金正赫的跨上,刻意避开了他的伤口,霸气地按住了他七仰八叉的身躯,眼神里出现了丝波动,说不清是哀怨还是悲伤。
“我不在乎你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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