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惹草地。”
“切!我还怕你大明星IU嫌弃我呢。”
“臭柠檬精!男人的嘴,都是骗人的鬼!”
知恩双手插进兜里,头也不回地就走了,留下满头大汗的金正赫艰难地拉着行李箱。
……………
晚上在浣花溪公园散完步后,两人肚子都饿了,很接地气地在路边的小摊坐了下来吃夜宵。
老蓉城好吃地道的苍蝇馆子真是太多了,在炎热的八月里,穿着背心大裤衩蹲在路边,喝一碗只加了红糖水的冰粉凉虾,嘴里吃着清香四溢、到处流油的叶儿粑,大概没有什么比这个更美好的事情了。
“好吃吧。”金正赫拿着纸巾擦了擦嘴角溢出的油水,抬起臂膀擦干了脸上满头的汗水。
知恩嘴里鼓鼓的,细嚼慢咽的样子乖巧可爱地就像仓鼠,含含糊糊道:“我以为你带我来路边吃是因为缺钱了,没想到真的好好吃啊。“
金正赫喜欢美食,从小到大这么多年了,唯一没有放下的就是筷子。每到一个新的地方之前,他都会做足了功课去寻找本地人爱去的美食店。
以前总是一个人孤独地坐在角落里,菜品不敢要多了,怕吃不完,现在他的身边有了同样爱吃的李知恩,点的菜不仅丰富了,嘴里的美食也更好吃了起来。
好吃到两人都狼吞虎咽、互相夺食,丝毫没有社长和明星该有的样子。
不到一会小桌上就只有残羹剩菜了,知恩舒舒服服满意地擦了擦嘴,靠在椅子上,拍了拍微微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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