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更半夜地,李知恩双手交叉抱在胸前。
满脸通红、衣衫褴褛地从金房间里跑出来了,仔细观察的话,可以看到锁骨处有几处红红的早每印。
金正赫上半身倚在床头,靠在床上发呆,手里多了一块打马赛克的不明轻物,放在脸上轻嗅可以闻到一股沁人心脾甜美的味道。
如果是早上闻到的话,他可以蜷缩在床上痛并快乐着很久。
此前金正赫还是很有分寸的,把控得住自己的行为。
可今天却和浪荡徒子一样,差一点就翻车了。
可能由于给大家讲自己故事的原因,他想到了那个野蛮生长的大学时代,心思变得狂野了起来,更何况远离半岛,少了些束缚吧。
哼,不过李憨憨终于栽了一次。
金正赫将另一只手端在空中,专注地看着,上面还残留着温暖的余韵。
总之,谢谢你的礼物了。
金正赫心里这样着,将薄物盖在自己的眼睛上,然后沉沉地睡去。
和他一墙之隔的李知恩眼波无神,还在微微歇气,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但仍然保持着防御的姿态。
在金正赫拿走衣裳的同时,她不仅全身被抽空了力气,整个人的魂都跟他飘走了。
虽说她看过很多书,其中不乏言情小说,恋爱经验丰富,可毕竟还是初出茅庐,如何受得了男人轻佻的言行?
甚至闻到他夹杂着烟味的檀香时,她就已经方寸大乱,不再去纠结考虑什么后果,恨不得马上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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