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毕业三年后有了质的飞跃,呃,我是指质量的质。
曾经有很多人开过我和小王的玩笑,因为她总是蹭我的车,去食堂吃饭的时候还喜欢和我坐在一起。
但我知道她不过是不喜欢一群有妇之夫老往她身边凑,虽然她喜欢众星拱月的感觉,但毕竟被他们身后的眼睛盯久了是真会死人的。
我们的领导是一个长相丑陋、穿着土气、疑心重重,却总是好为人师并喜欢表现出自己拥有耿直性格的胖子,他总是觉得自己是单位的土皇帝,以至于他抬着下巴看人的时候那颐指气使的神情像极了蜡笔小新。
在这个城市中我唯一喜欢的人是一个叫兰可可的酒吧的老板。
在某一个秋风宜人的傍晚,我走进了这间叫兰可可的酒吧,遇到了这个既是老板又是调酒师的女人。她年轻却又不年轻,老练却又不老练,世故却又不世故……好吧,确实我对她的印象只是停留在她的美貌和她给我倒的那杯叫做血色残阳的酒上(见《在秋夜的路灯下颤抖》)。
这杯酒不醉人,却让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忘记了这件事。我是指这间叫兰可可的酒吧和这个面色冷峻的女人。
我所在的单位除了给我支付我的劳动所得外唯一值得称道的地方就是有一个食堂,而食堂唯一值得称道的地方就是在工作日会提供一天三顿质量堪忧但便宜到令办公楼左右小饭馆老板心灰意冷,甚至严重怀疑自己青春年少时在夕阳下对着大河发过的“努力、奋斗、当个有钱人”的誓言的饭菜。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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