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水平还比较滞后,国家税收不多的时候,这显然是一件好事。
第二点,保证国家的稳定。国家为什么要建立这些卫所,最根本的目的就是要靠他们来打仗,并且还要维持地方的治安。他们平常可是要进行军事训练来保持战斗力的。毕竟明朝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面临来自北方蒙古的军事威胁,时不时的还有农民起义,这些卫所就担起了维持稳定的重担。
如果说卫所制度一直能够保持明初法制完善、军纪严明的状态,那对于明政府来说可以说是一件幸事。可是事情的发展却往往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哪能一切都遂人心愿呢?
因为卫所制度本身就具有天然的缺陷。卫所的兵员一共有从征、归附、谪发、垛集四种来源方式。前两种因为是建国之初组织的倒还好,后两种却有很大的问题。因为他们都是被迫征兵入伍的,本身是不愿意的。参军以后就要离开自己的故土,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有可能这辈子就再也回不了家乡了,这对于安土重迁的古人来说是完全不能接受的。因此很多人就在前往卫所的路上逃走了,那么这些卫所就得不到足够的兵员补充。
《清军议》中这么记载:“故人有怀土之思,不能固守其新业。于是乎逃亡者十常八九”。
除了卫所制本身的缺陷以外,在执行的过程中也发生了偏差。
据《明实录》记载:“中外都司卫所官,惟故肥己,征差则卖富差贫,征办则以一科十。或占纳月钱,或私役买卖,或以科需扣其月粮,或指操备减其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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