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代,这种继承方式被写进了秦律,以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
但是在爵位级别继承方式上又吸取了魏晋做法,即爵位不在是世袭罔替,而是级别逐代下降,至亭候不能继承而除爵。
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嫡长子继承制从一个世俗约定变成了天下人必须遵守的律法,但有违反者一律除爵。民间财产继承则暂时不做规定,不过按照秦朝人思维方式,上行下效不过就是一个时间问题。
严格的嫡长子继承制,几乎必然会出现平庸之主,然后被臣下所操纵;不严格的嫡长子继承制,各种父子相残兄弟内战屡见不鲜。
没有办法,只要皇权没有失去权力之前,这玩意儿根本无法避免,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了。
为了照顾那些绝嗣的侯爵,显示当今皇帝的恩典,骨子里更是为了避免儒家的独断专行,新的继承律法还规定,在没有嫡子的情况下,嫡长女与嫡长子同权,但女性爵位不得继承。
这种做法有一个目的,就是通过女性的稀释,将已经下方的权力尽量的普遍化和碎片化,避免地方豪强的权力过于集中,直至尾大不掉。这是大汉末年遇到的主要问题,同时也是为了打击儒家势力,扶苏虽然不像嬴政干的那么惨烈,但同样也绝对不希望儒家势力占据朝堂。
大秦是以法家立国的朝代,要做的只是完善,绝不是推到重来,扶苏希望出现的结果是,帝国按照律法进行运行,而世俗则用儒家加以约束。
这时代还没到儒家做主的年代,贵族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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