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定必须依赖战争而存在。
这种体质在战争频发的战国时期没有什么问题,后世现代国家在面临大规模战争时也是采取同样的做法,但这种体质在和平时期立刻就会水土不服,所以现代国家都是明确区分和平体质和战时体质。
但是秦朝建立之后,秦朝从未能完成从战时体质向和平体质的平稳转换,严酷的战争体质律法一直延续下去,现在的大臣们也丝毫没有觉得哪里不对。
这种律法放在战争时期尚可,但要放在和平年代,时间一长就是陈胜吴广。
其次,大秦帝国郡县制实现了中国最早的朝廷集权,但也是最不成熟的幼年期朝廷集权。其最不成熟的地方就在于秦帝国没有考虑权力的分享问题,和平年代无法通过军功爵分享权力的地方豪强们,必然会采取那种惨烈的办法去获得。
纵观中国整个古代封建史,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不停地完善分享的途径,具体的外在表现形式就是官吏选拔的方式。
从皇帝任意指派到察举制,到九品中正制到科举制,其本质实际上就是把分享范围不断扩大的过程,实际上大秦帝国建立之后如果给予六国贵族一个分享通道,那些贵族有病才会造反。
刘邦建立大汉帝国之后,就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问题,通过察举制选拔官吏,给各阶层一个上升通道。
虽然汉室宗亲、军功勋贵、地方豪强们争夺的异常激烈,但是争夺的只是上升通道本身,各派势力都有机会实现自己的目标,所以他们不但不会威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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