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能够说服他们的理由,我可不想你的步枪最后只生产了这一百支。”
康沃利斯将军的这番话是本尊弗格森少校的一块心病,但是陈剑听起来却很难激起任何的感情,说实话后世那种先进的轻武器见的太多了,这种老式燧发枪实在是激不起他什么兴趣。
心里想归想,但陈剑还是拿出一副恭敬的神情回答:
“请您放心,将军阁下!我和我的部下在战斗中已经多次发现,一个优秀的狙击手使用新式步枪,可以很容易地击中一百二十码的目标,无论哪个方面都要比褐贝丝步枪强得太多。”
一百二十码约为110米,对于一支分装弹药的燧发枪来说,这已经非常不错的成绩了,当然这是一个狙击手才能做到的成绩。
“哈哈哈!除了成本!”
康沃利斯少将开心地回了一句,一边说一边向外走去。
陈剑跟随将军走出了帐篷,各团的龙虾兵还在做着出发的准备,炮兵们也紧张地忙碌着,相比于步兵和骑兵,在迂回中他们将面临更多的困难。
康沃利斯将军的战马是一匹枣红色的纯血马,当战马牵过来了之后,将军敏捷地翻身上马,又挪了挪身子好让自己坐得舒服一些。
陈剑站直了身体,按首挺胸地向着将军敬礼。将军举手回了一个军礼之后,用马刺轻轻地磕了磕马腹,那战马跳跃着向前跑去。将军的副官和几个传令兵也跟着跑了出去,重重的马蹄踏碎了秋日的野草。
而将军的两条猎狗,也互相追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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