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一桩时隔六年的分尸案居然...)(4/6)
问,愣了一会儿,诚实回答他没注意到这个疑点。
邢队倒是没责骂,毕竟案子刚转到手里,很难面面俱到。
程为平这时抬头:“现在就去扫黄队那里调资料。”
很快就有人联系扫黄队,说明来意后,那头让等等,过了将近半个小时才有回复:“时间挺久远……档案挺多——你们要找青山福利院曾经收养小孩的花名册是吧?70号程凯蒂……照片上她的两个朋友,稍高一些的男孩叫程北,第72号被收养的孩子,也在后来的解救名单中,2013年十六岁,被收养时实岁九岁,比程凯蒂小两岁。另外那个男孩没有在收养名单中,应该是被其他家庭收养了。”
程为平向前倾身,提出一个问题:“死者被发现时,除了公仔,身边还有发卡和用过的铅笔、橡皮擦?”
“是。”
“发卡这些东西有没有可能属于死者?”
“东城分局的报告里提出同样的假设。”
“假设这些东西都属于死者,是否说明将藏有死者尸块的公仔转移到青山镇烂尾大楼水井室的这个人,他有可能是死者的朋友,或者是其他跟死者抱有一定亲密关系的某个人?”
“照这思路推测下去,也不是不可能。假设,杀死程凯蒂并将其残忍分尸的凶手,跟藏尸块于公仔并将其转移至烂尾大楼水井室的人不是同一个,那么可以说通为什么尸块和公仔都保存完好。不是凶手有特殊癖好,或是纪念收藏,而是其他人藏起死者尸块——那问题来了,谁偷藏死者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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