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只是走马灯一样的大概的翻看着,所以翻看的速度很快。
很快就翻到了最后一本手札。
这一本也是这所有手札中看起来最破旧的一本。
手札的边角可能因为这些年总是被翻看,已经碎裂了。
厉修霆想象着庆叔戴着老花镜,一页一页翻看这本手札的画面,眼睛一下子潮润了。
他有些看不下去了。
看了一页就准备要放下。
刚巧风一吹,吹开了一页。
厉修霆正要放下这本手札的时候,愣住了。
只为这一页手札的内容,写的是他十二岁时候的事情。
确切的说,写的正是他和白瑶第一次遇见时的画面。
庆叔那时并没有想到很多年后的一天,白瑶会嫁他为妻。
所以当时记日记的时候,给白瑶定义的身份是碰瓷小女孩。
看到‘碰瓷’这两个字的时候,厉修霆的唇角勾起了笑容。
那时六岁的小女孩是真的碰瓷了他的车,让他只能替她料理了她妈妈的后事。
也因此让她记住了他。
十二年后怀上了他的孩子,再后来又成为了他的妻子。
那一幕幕,回想起来,明明已经很多年了。
可又仿佛就在昨天,就在眼前,就象是刚刚才发生似的。
这一看,看到有白瑶的故事的时候,他放不下了。
翻看了一页又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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