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酒蒙子吧,爷高兴就行。
继续喝,肉丝什么时候上来的,是什么味道我已经完全不记得了,在肉丝上桌前我已经喝多了。
直到一瓶白酒喝多,四周事物都已经变得模糊,我突然发现那个油腻腻的胖女人,也变得好看了许多。
结账的时候,我也不知道怎么想,掏出了身上所有的钱,直接砸在桌子上。
“拿去,这钱都给你,老子有钱……”
我觉得自己很可笑,就像鲁迅笔下的阿Q,最喜欢对别人说““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
在胖女人惊讶的目光中,我晃晃悠悠地走出了饭店。
估计明天胖女人,不对,等不到明天,一会,一会她的朋友就会都知道了,她今天碰到了一个酒蒙子。
这个时代,没什么事是一条朋友圈解决不了的。
如果有就发两条。
喝了这么多酒,我也没忘开车,凭着肌肉记忆,我上了车打开着火。
车子开上了马路,有人说喝多了酒开车晃,我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开得很直,要多直就有多直,比代表开会时摆的桌子都直。
突然有人向我招手,深蓝色的制服、小白手套,我菖不会遇到查酒架的了吧?
真他玛的背,不停车?
不停车肯定不行,抓到事更大。
停车?停车酒驾可是要被拘留的。
这要是从前,这种事我随便打个电话就解决。
可现在,估计都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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