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喜欢完全是两码事。
我甚至到后来,活到一百岁的时候,依旧不懂什么叫爱情。但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喜欢一个人的滋味儿。
我只知道,那个时候我还是个孩子,婵娟就像是我这一生最好的玩具。
我不见她的时候,会十分想看她一眼;听到她的声音,会欣喜万分;她对我说一句话,我便会时时刻刻会挂在嘴边重复;在走向她的时候,我脚步也会轻快很多。
在我以后的一生里,我都认为:她的手,是世界上最美的手;她的脚,是世界上最美的脚;她是世上美的人。
甚至我每次再看到女性,都会下意识和婵娟比较一番,并以“长相越接近婵娟,此女便越美”的标准,下定结论。
我的一生都被婵娟影响着,而婵娟,更是我日后送我入魔的最直接动力。
晨光里,婵娟坐在小凳上,一只手揪着离迹的衣袖,一只手托腮,呆呆地望着半空,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离迹双手握拳放在大腿跟的位置,脊背依旧挺直,黝黑的眸子,像没有星辰的夜空。
这个时候,姐弟二人的心情是绝望的,梁国用赏罚极端的通缉令,促使所有人都在搜捕他们。
附近村子的村民们恨不得翻地三尺,把他们挖出来,他们根本无所遁形。
所以,他们才会选择沐浴更衣,静静地迎接自己即将到来的宿命。
院子空荡荡的。
我又想到,倘若没有我的养父母,这院子独属于我们三人,该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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