绳枪。这样,这些猎户就能轻松对付狗熊、野猪和野狼这些猛兽。然后,在高价出售火绳枪和弹药之后,还能低价向那些购买火绳枪的当地猎户收购动物皮毛。
可以说,这是一箭双雕的大好生意!但马林还是直接否决了,为啥?因为马林担心这些火绳枪落到莫斯科大公国官方手里。毕竟,大公一声令下,没收那些猎户的火绳枪,就是一句话的事情。
而那些北海国制造的精良火绳枪,若是被莫斯科大公国军队得到,将来可能会伤害到马林带领的军队的。没准,马林自己这个亲自带兵的人也要吃亏。
因此,马林宁可放着这门利润大的好生意不做,也不给自己将来的军事行动添麻烦。
但是,有生意不能不做啊。而且,只有有了好的生意项目,才能顺利地把间谍以商人的名义派入莫斯科大公国境内啊。
而收购毛皮的商人,则是非常合理的一个身份。但莫斯科大公国的普通百姓缺乏对付猛兽的武器,改怎么办呢?不能卖火绳枪卖给他们,难道,卖弓弩?
马林想了想,还是放弃。毕竟,精良的弓弩,在这个年代,威力其实不比火枪差。甚至,很多方面还比火枪强一些。而如果是能够射杀狗熊和野猪的弓弩,同样也能对北海国将士们带来巨大的威胁……
火枪不行,弓弩也不行,难道真要让莫斯科的猎户们用石制武器去冒险?别人也得乐意啊……而且,人家若是用陷阱捕获的野兽的毛皮,也未必一定要卖给你啊……
思来想去,马林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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