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六篇(三十七)(5/5)
西南方也。掘下五尺见石者。土类五也,离穴四十步也,出刀伤人者,壬申乃剑锋金也;主火灾者,已未化火,未克辛丑世也,树旁者,巳未火鬼,与壬午木合住,壬午乃杨柳木也……。”
这以上的文与注,问与答,是《火珠林》筮书里所讲的卦理与如何断法。
古人写书有一种套路,既有原文,又有注释。“文”与“注”构成一书的内容。特别像术数类的书,更多则用一些让人难以理解的诗文隐语写出,若不通过“注”,是很难知其含义的,这也有其用意;一是怕外人知晓,是师门独创的东西,怕师门外之人学走了。二是故弄玄虚,以显神秘。看古代风水术里的那些文句,如《天玉经》(古代风水书)里这样写道:
“江东一卦从来吉,八神四个一,江西二卦排龙位,八神四个二”。
“识得父母三般卦,便是真神路。北斗七星去打劫,离宫要相合”。
这看似诗文式语句,读来也甚是好听与上口,若能领会其意,那就象是破译“密电码”的那种功夫。古人的心思都用到了这些地方上了,可反过来也别小看古人,那些象“天书”的内容,后人都能一一破译。所以就出现了汉人做文,唐人做注;或唐人做文,宋人做注的现象。有了后人的注就能知道那些“天书”的含义了。???